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及相关扣除标准( 三 )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
第三十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
第三十一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操作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及相关扣除标准】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