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扣除方式+标准 武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条件一览( 二 )


3、扣除起止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
六、大病医疗支出申报条件
1、扣除范围及标准
(1)扣除范围: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2)扣除标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 ,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
2、扣除方式
(1)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
(2)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
3、扣除起止时间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注意:大病医疗支出在次年3-6月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享受扣除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