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21年招生简章 贵州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三 )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标准24000元/年执行,在国外学习期间由外方按当地的规定及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三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费核定标准为60000元/年,若在读期间申请赴北阿拉巴马大学交换学习则由北阿拉巴马大学按当地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
第二十一条奖助(贷)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符合政策要求的,可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对家庭经济仍有困难的同学,学校将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住宿费)减免、社会捐助等多项资助措施,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
贵州大学旅游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期间,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定按贵州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四年申请赴英国林肯大学学习的学生 , 林肯大学设立全球卓越奖学金2000英镑(无需单独申请即可享受)、卓越校长奖学金7500英镑左右(择优发放)、全球领袖奖学金7500英镑(择优发放),林肯大学设立的以上三项奖学金不重复计算 。
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期间,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定按贵州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设专项奖学金 , 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 。同时,学习期间选择赴北阿拉巴马大学交换学习的学生,可申请北阿拉巴马大学为优秀学生提供的奖学金(每学期4000至5000美元) 。
第六章 新生报到及复查工作
第二十二条被录取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入学,根据《新生入学须知》要求到指定学院报到 。对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2周内未到校报到的 , 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照《贵州大学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 。经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的 , 学校将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 ,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物流管理专业、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的学生将在贵州人民武装学院校区由人武学院进行培养和管理 。除艺术类专业、软件工程、护理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人工智能、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物联网工程、大数据科学与技术、工业设计、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类、土木类、水利水电工程、材料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测绘工程、矿业类、安全工程、环境工程、地质类、水文与水资源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新生外,其余新生将统一集中在阳明学院培养一年 。最终安排情况以《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学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如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 由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二十七条贵州大学招生联系方式:
信息公开网站:
http://rso.gzu.edu.cn/
联系电话:(0851)88305150、88305151、88292075
监督电话:0851-88292118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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