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23年夏季高考考试温馨提示 青岛市2023年夏季高考考试温馨提示公告( 三 )


5.开考信号响前不要抢答,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响后不要拖答,否则按违纪处理 。拖答属违纪行为 , 认定后该科目考试将判0分 。考生务必要在考试结束的广播指令发出后,立即停止答题(动笔) 。考生应有清醒的认识,不要因为拖答而失去整个科目的分数 。
6.任何人不能带走和毁坏任何一张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否则各科考试成绩无效 。考试结束铃响后,须立即停止答题 , 按页码顺序整理好自己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静坐等候,待监考员收完所有材料并检查无误后,依据监考员指令依次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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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于6月26日前公布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义 , 应在成绩正式公布次日起2日(自然日)内,向参加考试地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
未尽事宜,请咨询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 。
祝广大考生取得佳绩!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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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招生考试院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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