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钉子户”能保住房屋吗?( 三 )



此亦为拆迁双方互相试探、互相摸底阶段 。动迁补偿弹性也很大,被拆迁户要忍耐,示弱,采用“拖”字诀,逼迫对方主动抬高补偿水准 。别急,你急他们就开心;要沉住气,让他们急!不能随便签字,因为一旦你签了字,就视为对某个事项认可了,一定要盯住自己的心理价位,不到万不得已不降价;你没偷没抢,只是在争取自己的合理要求,一定要心平气稳、心理素质一定要好噢~,千万不能怕他们的恐吓 。要知道拆迁还是一场心理战,就看你有多大的忍耐度, 拆迁工作人员手段不外就是以关心骗人、拿文件压人、以小利哄人、以强制吓人等等,采用轮翻轰炸,甚至有时间动用流氓、涉黑分子,很多被拆迁户经不起这样心理上折磨 。投降了!能挺过这一关的人就是基本“合格”的钉子户 。
俗话说会哭的孩子有奶喝 。拆迁户当中也流传一句话“大闹多给;小闹小给;不闹不给” 。团结就是力量!不过集体维权过程中,带头人往往不是对方收买的对象,就是被打压的对象 。如果被买通了,大家就一片散沙 。如果没有领头羊也不行,群龙无首时,也是散沙一片 。这时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为,如此一来,既有了法律人士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帮助,避免了误打误撞式的盲目维权,也不用担心有人被收买或遭受打击报复 。花小钱,办了大事 。不能等到拆迁大军降临才想到律师,律师是用智慧来化解矛盾,而不是替你顶雷抗包,对抗强制执法的 。律师介入越早越好,这样可以让你少走很多弯路,争取到更多主动权,为你的补偿赢得更大空间 。
要知道各大衙门的官老爷们收老百姓材料几乎从来不给打收条的 。所以,遇到需要递交给有关部门的材料,一定要采用邮政快递的方式寄送,在底单上写明内件名称 。过几天,去寄快递的邮局要回执单,要注意看看上面有没有对方签字或盖章,同时,请邮局工作人员在底单上写上时间并盖上业务章 。这是你最好的第一手证据,尤其涉及诉讼时效的文件材料时,可以帮助你免除后顾之忧 。
第三阶段 听证调解、行政裁决阶段
1、了解是否拆管理分离 。现在好多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实施单位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没有做到政事分离、政企分开 。这个是违规的!
2、按照以前国务院《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需要具备五项文件和拆迁许可证 。五项文件是指(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立项批文);(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是指拆迁人对将来准备实施的拆迁活动所制定的计划和方案;(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由拆迁人开设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用帐户,一般由拆迁人、金融机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三方监管 。出示这些文件材料是拆迁方的义务 。查看是你的权利,不但如此,认为其违法的,还可以依法提起复议或诉讼 。
按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只有公共利益项目才能实施强制征收 。判断项目性质依据是立项批文,看看是否条例第8条规定的几种情形 。非因公共利益不能强制征收 。此外,还应该查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等 。符合条例规定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发放征收决定,指派下属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征收搬迁工作 。不能达成协议的,由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对于其中涉及的相关批复或决定仍然有权复议或诉讼 。今年10月份,笔者代理的雄鹰车业有限公司诉宿迁泗洪县政府违法强拆案,经宿迁市中院审理后判决政府败诉,该案是新条例实施以后的政府非法强拆第一案 。
补偿结果只有公开,才能够减少猫腻,才可能做到公平公正 。事实上,征收单位往往对各家补偿结果隐匿不公开 。因为只有不让被拆迁户互通信息,才可让其他人心中无底,无法参照,才可以进一步压底其他被拆迁户的补偿费 。其实,大家可以选择通过申请信息公开方式,获知补偿结果 。
能挺到第三阶段的被拆迁户都是好样的,也是团结的关键时刻,坚信成功在于最后一分钟,要相互支持,大家一起撑;要有强迁也一起的信念!
第四阶段 执行、行政救济阶段
1、新条例把强制拆迁的权利赋予了人民法院,所以,现在司法强拆多了 。但是,条例也同时赋予了拆迁户相应的救济权利,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言外之意,只要提起复议或诉讼了,在相应司法程序没有终结前,就不能申请法院执行 。因为,强拆具有不可逆转性,一旦拆错了,房屋就不可能恢复原状 。所以,大家一定要积极启动司法程序,为自己赢得更多的时间、机会和优势 。尤其是那些打着公益名义搞商业开发的挂羊头卖狗肉的项目,他们更是拖不起,每多一天,就要把大把大把的银子先送给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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