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 泰山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电话( 二 )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 , 凡复查结果与录取条件及高考体检严重不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
提档比例:依据各?。ㄗ灾吻⒅毕绞校┙逃蚋哒邪煊泄毓娑ū壤岬?。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 , 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不限外语语种 。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部分课程为英语或双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
山东、浙江、天津、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省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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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录取规则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 , 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 , 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 , 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
2.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按照“分数优先 , 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 。进档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 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依次确定录取专业 。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 。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各项成绩均相同时 , 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 , 择优录取 。
3. 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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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内艺术、体育类考生:
考生报考我校必须参加全省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
录取规则: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
2、外省艺术类考生: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蛔ㄒ党杉ㄏ嗤卑锤呖嘉幕杉ù痈叩降驮裼怕既?。
 ?。ㄈ┕咽Ψ渡既≡?nbsp;, 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
 ?。ㄋ模┑笨忌兜党杉ㄎ薹闼畋ǖ淖ㄒ抵驹甘?,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
05、专业调整
普通本、专科学生第一学期结束时,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学校规定二次选择专业 。
实行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 , 第一学年结束时按学校制定的专业分流办法进行专业分流 。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艺术、体育、春季高考、校企合作、中外合作办学等类型考生入校后不得调整专业 。
06、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试、核对录取信息、比对照片、核查电子档案、体检、前置学历审查等形式对新生进行复查 。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我校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
本、专科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颁发泰山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 , 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为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可修读辅修专业,凡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学生,颁发辅修专业证书;符合辅修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
07、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收费标准:学校按照山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年平均学费见招生简章招生计划表 。学生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1100元/6人间 。公费师范生免学费、住宿费 。
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
资助政策: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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