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二 )


●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
6.持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后,请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
(二)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在前往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 。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 , 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
⒉.续贷材料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
1.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县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
2.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两次 。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分行咨询电话:0551-62867923,62867921;
肥西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51-68230702);
详细贷款政策和办理流程,请关注国家开发银行安徽分行微信公众号“皖美开行”,或进入手机支付宝生活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专栏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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