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六项扣除扣多少,公积金贷款每月扣多少钱( 二 )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4公积金贷款每个月怎么扣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1、一次性还款法: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 。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 *** 还贷 。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
2、停止还贷若干月法: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 。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 。(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 。
3、逐月还款法: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 。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
扩展资料
利息计算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 。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
5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几档住房贷款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三档 。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之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
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拓展资料】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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