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呼和浩特市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 二 )


5、合伙经营的需提供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2份 (A4纸)
6、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刑释解教人员提供释放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返乡农民工提供村委会开具的返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村委会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A4纸)
7、需提供反担保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以抵押物担保及质押有价证券或定期存单担保的由经办银行办理手续以个人担保的需提供反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原件4份,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A4纸)
(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应提交以下资料:
1、呼和浩特市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原件4份(A3纸)
2、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份(A4纸)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A4纸)
4、企业上年度12月份在岗职工花名册、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4份 (A4纸)
5、企业当年新吸纳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4份(A4纸)
6、以抵押物担保及质押有价证券或定期存单担保的由经办银行办理手续以个人担保的需提供反担保人工资收入证明原件4份,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4份(A4纸)
(三)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及小微企业申请贷款,如有经营所在地市场或商场统一反担保的,需市场或商场与贷款地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机构签订反担保协议,统一办理贷款事宜 。
六、业务受理范围
(一)市四区内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市本级就业服务部门(担保机构)统一受理经办 。市四区内其他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小微企业贷款在创业地所在区就业服务部门(担保机构)统一受理经办 。
(二)旗(县)范围内符合贷款条件的个人、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由创业地所在旗(县)就业服务部门(担保机构)统一受理经办 。
七、经办机构及咨询电话

2021年呼和浩特市创业担保贷款办事指南

文章插图
八、其他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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