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男职工配偶报销了生育医疗费还可以领补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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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长沙男职工配偶报销了生育医疗费还可以领补助金吗?
参保人员(或其配偶)已在基本医疗保险核报生育医疗费用补助的 , 不得重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含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男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配偶已通过城乡居民医保核报生育医疗费用补助,则不能重复享受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
拓展信息:用人单位参保人员 , 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10个月后(含断缴3个月以内补缴到账且能提供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工资收入证明的)生产的,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断缴超过3个月补缴到账的,从到账之日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参保未满10个月早产,但妊娠日期晚于参保日期的 , 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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